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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如何推进贵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日期:2021-12-31 点击数: 返回列表

日前,民盟贵州省委员会提出《关于深入推进贵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经商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作出答复。

  近年来,省商务厅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节点建设,编制印发《贵州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不断优化冷链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等,积极培育冷链物流主体,提升物流配送集约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冷链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破解冷链物流发展要素制约”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持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助推我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起草印发了《贵州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规划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培育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主体为重点,加速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溯源、消费各环节,下行便捷高效、上行聚市增值、内外循环畅通、线上线下融合、产地销地匹配的贵州高水平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二)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省商务厅今年先后印发了《2021年冷链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确定重点冷链流通企业、大中型冷库联系名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政策措施。

  (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8部门于2021年4月联合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在措施中按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物流辅助服务业纳税人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外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国家规定对物流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物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因交税所得额度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四)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精神,按照“农有、农用、农享”原则,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县,围绕水果和蔬菜,聚焦新型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2020年获批项目资金2.5711亿元,推动建设500个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2021年获批项目建设资金3.027亿元,继续支持500个实施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其中包括了5个国家级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

  (五)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负责编制《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下一步将认真思考,争取将“加快完善和出台农产品冷链物流在税费优惠、用地保障、融资支持、人才支撑等方面的相关措施,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环境”意见落实到《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中。

二、关于“推进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省商务厅针对我省农村产业革命12个特色产业,升级完善“贵州省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对原有冷库数据和冷藏车数据进行补录、核实和优化,明确冷库储藏种类、使用功能、冷藏温度等细化指标,提高冷库的利用效率;指导、支持电商云公司针对打通冷链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推动建立“库-车-货”匹配机制进行立项,并向省大数据申报项目支持;支持省冷投公司深圳前海粤十公司加强合作,搭建冷链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

  (二)省发展改革委已指导物流云平台运维单位进一步优化物流云系统,提高易用性,并鼓励更多企业接入物流云平台实现物流信息的的共享互通。

  (三)省统计局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统计报表制度报批过程中全力做好制度建设的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依法依规完成统计报表制度的审批。

  三、关于建议“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全面优化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

  根据全省第三方物流发展情况,支持贵州大型国有企业发展冷链物流第三方服务,在重点省外市场建立前置仓,加大冷藏运输车辆购置力度,优化组合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发展多式联运,建立从田间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运输体系,提升冷链运输能力和效率,不断扩大贵州农产品销售半径。支持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采取租赁、合资入股等方式,强化与现有冷库合作,新建、改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城市配送、冷链仓储、食品加工、中央厨房等主营业务,提供冷链运营第三方服务,进一步盘活存量冷链资源,提高冷链资源综合使用率,充分释放现有冷链资源效能。

  四、关于“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大力引进龙头企业”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在2020年培育100余家国有平台转型流通主体基础上继续推动国有平台企业转型为流通主体,2021年全省重点培育20个转型流通主体在构建城乡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产销对接、市场体系建设、冷链物流建设、保供应、保民生方面持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发挥构建全省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主导作用,逐年增加公益型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车、移动预冷设备等投入和运营费用,完善冷链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开展冷链运输、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筐租赁、冷链设施运营等第三方服务,提高冷链流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集中度,到2025年,部分企业进入国家三星级以上综合型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行列。

  五、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宏观统计体系”

  省商务厅将继续发挥省物流协会、省制冷学会等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对涉及冷链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进行进一步梳理,加强行业规范。省统计局将全力做好冷链物流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结合提案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省商务厅将重点围绕全省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12 个特色产业功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持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以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决策,加大与财政沟通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投入我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高水平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打造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名片,畅通“黔货出山”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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